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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锋
2004年8月至9月,我办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市范围内的人防地下工事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普查、查处违反人防法律的案件,收到良好效果。
一、集中进行人防工程普查
一是经过8月份近一个月的普查,摸清了我市现有人防工程的准确数量和单位早期人防工事维护管理情况,为今后制定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和进一步完善落实单位工事维护管理制度提供了依据。二是查处8家未按规定修建人防工事的单位。查出未在人防办办理手续,既没有修建人防地下室又未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单位12家。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30%。三是针对8月份普查中存在的随意破坏人防工事和逃缴、漏建问题,党组研究决定,分成三个组,划定执法范围,制定追缴政策,利用9月份一个月的时间,专门追缴逃、漏费的建设单位和查处、追究破坏人防工事的单位。
二、这次执法检查取得的主要成绩
1、目标明确,决策正确。新的办党组成立后,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重点抓了三件大事,一是抓整顿,纠正作风。二是抓班子,带队伍。三是抓执法宣传收费。多次开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和问题,确保了普查、执法收费、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人防工事普查、宣传收效明显。
这次工事普查,办上制定了统一的普查登记表和人防宣传单,采取党组成员分组划片包干,边普查边宣传的办法,全办分成6个小组,全体同志深入到市区、机关、社区、建设工地及各企事业单位,展开拉网式普查检查活动,共检查涉及人防工事单位300多个,发放普查表格250余份,宣传单2000余份。
3、依法收缴“结建”费成绩显著。
截止9月底,共清理检查单位10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20余万元,确保了全年执法收费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也鼓舞了全体人员的士气,为我市人防执法和人防工程建设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4、锻炼了执法队伍。
这次追缴收费工作可以说是困难重重,查找出的单位中80%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些开发商基本上都有一些社会背景,对人防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不能认真执行,不积极配合我们的执法工作,并以种种借口和理由躲避我们的执法人员,有的建设单位同志们跑了三五趟,也见无法见到开发商的面。更有甚者,个别开发商的态度及其恶劣,不但不配合检查,还对我们的执法人员恶语相加,把同志们往外赶,极大的影响了我们的执法工作。面对这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形,同志们没有松懈,积极调整思路和方法,始终坚持以人防建设大局为重,以人防执法收费为突破口,严格按照人防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执行,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了以下五点:一是严格执法程序。每到一家单位都能详细了解情况,做到询问有笔录,记录有签字,处罚有依据。二是坚持收费标准。能按照办党组领导的要求,严格按收费标准执行,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个别坚决要求减免的单位,能及时向各小组领导汇报和请示,不随意减免,乱开口子。三是严格执法纪律,执法期间,各小组每个同志都能严格遵守办上的有关执法纪律,认真维护人防的形象和声誉,不为开发商的美言所动而接受吃请,不为个别单位因所谓的困难向我们叫苦而高台贵手,作出让步;不以权谋私,为一己私利而损害单位利益。始终能够坚持秉公执法,无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四是能以大局为重。组内同志之间能相互团结,形成一条心,不各行其是,凡是能共同协商,不搞个人说了算。各组之间也能做到分工不分家,以办上利益为重,遇到利益冲突,能相互忍让。五是能统筹兼顾,做到一箭双雕。同志们在执法收费的同时,能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新颁布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宣传,一个月来,共查询了近百个建设单位,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通过边执法,边宣传,个别建设单位的态度从躲避到主动找我们解决问题,这就充分说明了他们已经对我们人防有了新的认识,不再对我们有所轻视,我们人防执法队伍已在建设单位中树立起了威严。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虽然我们在两个月来的工事普查和执法检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这次工事普查和检查,我们也发现我市人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总体来看,我市的人防基础设施,经过全市军民半个世纪的建设,形成了一定规模,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战备能力。但是因受思想观念、经费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市人防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的局面还没得到根本的扭转,距离打赢高技术局部战争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今后我们要下大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人防宣传力度。在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上下工夫,在扩大影响上做文章,利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人民防空的重要性,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使人防工作和国防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全社会都来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建设人防。
2、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贯彻“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方针,针对本次执法中查出的态度恶劣,不予以配合,拒不办理手续的单位,发给追缴通知单,限期来办理手续,否则通过新闻媒体,登报进行暴光批评,对于再不执行的单位,我们将筛选出来,诉诸于法律,通过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以维护人防法的尊严。
3、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关于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城建、规划与人防部门的关系,将人防审批关口前移,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选址意见书时就应到人防部门办理申报人防工程规划意见书,从根本上解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难、执法收费难的问题。
4、不断加强人防执法干部队伍建设。壮大执法力量,成立人防执法监察大队,落实相关人员编制、经费,赋予其相应的职权,严格查处违反人防法、破坏人防工事等一切违法行为,为我市人防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文作者:咸阳市人防办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