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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以《人民防空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为依据,紧紧抓住2l世纪初的战略机遇,围绕人防建设适应未来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市场经济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加强人防机关的思想、组织、业务、作风纪律建设,为人防事业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思想、组织和物质基础。 二、建设原则 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军地结合、齐抓共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原则。 全省人防部门要倡导团结拼搏、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唯先是夺的行业精神。 三、 总体目标 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军事化建设为基本方向,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人防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围绕建设一个坚强的班子、造就一支过硬的队伍、创建一套规范的制度、营造一个优美的环境,不断强化人防战备职能,增强人防整体实力,把各级人防部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准军事化”文明机关。 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分“三步走”实施。 第一步:xxxx至xxxx年,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要在全省各级人防机关全面展开,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并取得初步成效。 第二步:xxxx至xxxx年,全省各级人防机关要达到当地党委、政府文明机关的标准,基本实现“准军事化”建设目标。 第三步:xxxx至xxxx年,按照《标准》要求,全面实现“准军事化”建设目标。
2005-4-18 9:48: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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