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秘书处职责
负责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接待、综合协调、安全保卫、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录用、调配、奖惩、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2、法规与平战处
负责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政策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违犯人防法律、法规案件,承办本办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案;受本单位委托参与人防行政案件应诉工作;负责本办机关的普法教育工作。拟制全省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人防城市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防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3、指挥通信处
组织落实全省人民防空战备建设规划;指导人防城市拟制修订防空袭预案;指导检查群众组织的组训工作;组织全省通信警报网建设和通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城市人防办组织防空袭演习。
4、工程计划处
编制全省人防工程建设长期规划,承办全省人防工程的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工程验收、决算审批;指导人防护工程质量监督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全省人防工程的安全、防火、防汛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5、人防资产管理处
编制全省人防经费管理计划、经费预算方案,汇总编报人防工程经费的决算;监督检查城市人防办和国家人防财务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筹措人防建设资金;负责人防事业人员的工资管理,人防办机关行政经费的初审与报账工作;负责全省人防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6、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7、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单位纪律、监察工作。
8、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负责落实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组织老干部学习文件、听报告、过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有关活动,通报有关情况,使他们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按照党和国家规定的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好老干部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等生活待遇。
(2)负责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主要是管理老干部活动场所,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
(3)负责老干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采取培训或轮训的办法,提高老干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做好干部退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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